汪 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外事、地方志、发展改革、商务、科学技术、工业经济运行、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清洁能源替代、京津冀协同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人事人才、创业就业、劳动保障、财税、统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开发区建设、雄安新区对接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外事办)、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
协管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老促会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