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杨家台村村庄规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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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杨家台村村庄规划》的公告
《杨家台村村庄规划》由顺平县神南镇人民政府会同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该规划于2020年12月3日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会,并于2021年1月28日经顺平县人民政府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现将有关规划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3、《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
4、《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5、《顺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6、《顺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7、《顺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中)
8、《顺平县神南镇总体规划(2016-2030)》
9、《顺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
10、其它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和资料
二、村庄类型及定位
参照《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结合村庄实际情况,明确杨家台村村庄类型为特色保护类村庄。
规划定位:将把革命足迹和老区建设有机结合,以打造乡村旅游大环线为契机,凭借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自然资源,致力于打造红色旅游、康养新村、地质文化村为一体的“红色旅游田园综合体”。
三、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期限:2020年—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0-2025年。
规划范围:村域规划范围为杨家台村行政辖区,村域总面积为180.38公顷,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1.5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0.7公顷。
四、规划内容
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生态用地面积147.44公顷,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5.54公顷。 农业空间:村庄内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为一般农业空间。农业用地面积21.36公顷。 建设空间: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统筹安排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1.5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面积0.70公顷。
(一)产业用地布局规划:
结合“红色旅游田园综合体”的总体定位,积极推进杨家台村特色化产业发展进程,形成“以三产升级为核心,引领一产增效、一三产融合”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文化体验及旅游接待,在此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根据自身条件逐步拓展三产服务业。
规划村域产业功能布局结构为“两心、两轴、五片区”。
(二)宅基地布局与住房管控: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0.70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1.58公顷,其中对外交通用地2.11公顷,特殊用地0.50公顷,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8.27公顷。
在规划设计中,村民住宅以1-2层建筑为主,建筑屋顶统一采用坡屋顶。建筑色彩整体上为青色屋顶,鹅黄色墙面,局部配有灰色。改善院落功能,增加住宿、餐饮、娱乐、休憩等功能,建筑应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
(三)道路交通
对外交通:规划拓宽原有125乡道,从原有 5 米拓宽为 6 米,缓解过境交通压力。梳理村庄内部主干路网,局部拓宽,道路按照等级分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支路。划社会停车场2处;村庄内部结合宽阔地带设置路边临时停车位,
(四)基础设施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规划近期仍采用现状自备小井,远期结合村庄的发展实施集中供水,规划给水管径为DN80mm~DN100mm,施工时参照国家相关规范; 排水工程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处,雨水顺地势自流至周边坑塘农田等。 电力工程规划:规划电力来源于大悲乡供电所,经变、配电后向用户供电。敷设方式采用架空敷设。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线路由神南镇各通信线路引入,敷设方式采用架空敷设,全村实现WiFi全覆盖。 供热工程规划:村庄目前的供热为洁净煤取暖,根据村庄的发展速度及相关政策,逐步取消燃煤供暖,采用“煤改电”形式对居民进行供暖。 环卫设施规划:规划新建垃圾收集点8处。保留提升公共厕所3座,位于村庄健身广场、村庄东侧及村庄西侧。 殡葬设施规划:采用林地+墓地的形式。在墓地边设立明显标志牌。
(五)公服设施规划: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为0.41公顷,人均占地14.96㎡。
规划保留村委会结合村民活动中心在现状的基础上,完善居委会内各功能空间,在村委会增加文化活动、旅游咨询等功能,增加绿化空间;利用原村委会改造为村史馆;规划完善神南镇杨家台卫生院分院的医疗设施和管理标准, 在卫生院南侧新建养老互助中心。
(六)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
杨家台村生态保护保护修复与土地整治潜力主要在界河河道修复与保护、禁止农用地挪作他用、建设用地依据发展需求进行退耕,建设用地集约使用等方面。
土地复垦工程,将坡度较低和适宜开发为耕地的区域进行土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对闲置或破旧的4户宅基地进行整治改造,进行民宿改建,既改善农村环境又为村民增加了收入。
(七)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将村庄的民俗文化与红色文化通过开展文化活动;建设村史馆,记录杨家台村内流传的抗日故事、共产党员故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的空间载体,让人们记住“乡愁”,保护村庄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八)安全和防灾减灾
杨家台村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主要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设施设防标准提高一度。
规划消防设备由镇政府统一配备,结合村委会设立成立消防小组,规划考虑利用绿地、学校、小广场所等作为防灾的避难、疏散用地。结合村庄主次路,形成通畅的消防通道。同时杨家台村处于山区,要加强山林防火。
(九)规划管制规则与实施保障
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保护杨家台村内水域、生态林、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占地147.44公顷,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2、耕地保护
(1)杨家台村耕地14.91公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2)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3、建设空间管制
杨家台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1.58公顷。
(1)村庄住房。杨家台村内划定宅基地5.19公顷,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9米,应体现北方山村特色,统一采用坡屋顶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2)产业发展。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5%以下,建筑高度不超24米,容积率不超2.0,绿地率大于20%。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12米,容积率不超过1.0,绿地率大于 30%。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由村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配套设施。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5米。村内供水由1处集中供水井、2处蓄水池提供,污水处理设施1处,房屋排水接口需经村委会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4、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住房建设须避让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的,严禁堆放杂物阻碍交通。
(3)学校、广场等作为防灾避难场所,应严格控制建设质量。
详细信息可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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