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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信息来源:河口乡 字体:

河口乡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
  1. 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2. 申请部门:顺平县人民政府或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行政诉讼
  1. 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 申请部门:竞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