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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顺平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字体:

顺平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通知
白云乡各行政村: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预计2月8日-12日上午,我省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影响涉及全省大部分地区.11-12日,北部城市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东部和中南部城市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如果管控不严,叠加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局地空气质量严重恶化问题有可能再次发生,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形势十分严峻。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白云乡辖区各行政村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责任主体,要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前部署调度,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乡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折不扣将各项禁燃禁放措施落实到位。
二、紧盯重点时段
各村要严格控制春节期间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强部门协调,条件允许的地区,尽快完成重点时段公安指挥系统与环保露天焚烧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对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开展实时监控,省露天焚烧监控指挥平台将开展全天候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违规燃放情况将实时推送,各村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三、严格追究责任
乡政府及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关键环节要亲自协调推进,真正把责任和工作压实到基层一线。各包村干部将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帮扶,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未全面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的,将进行督办,并依照相关要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当地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必须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值守,明确专人负责,紧盯辖区内各村空气质量的变化,从2月11日-26日,每日上午10时前各村将前一日重污染天气应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日报,上报至乡政府相应部门。2月10日前将信息报送人员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乡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