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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腰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信息来源:腰山镇 字体:

顺平县腰山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2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检查中,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和行政执法相关应公开事项全公开制度。旨在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第二条:双随机抽查应按照与委托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坚决杜绝、随意抽查处置。
第三条:双随机抽查主体为顺平县腰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双随机抽查执法对象应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业者等市场主体。
第五条:双随机抽查内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原则实施执法检查,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六条:双随机抽查方式按照前项中规定的抽查主体和抽查对象,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 ”抽查机制,严格限制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七条:双随机抽查的比例,按照年度执法监察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被检查对象要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实现检查全覆盖。
第八条:各受委托执法的单位,要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双随机抽查的内容频次和检查结果,并积极会同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形成执法合力。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九条:公开的内容。
1、公开双随机抽查的抽选过程与结果、抽查事项、抽查程序、抽查结果。保障抽查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条件、办法等。
3、行政权利事项全部公开。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或其他依法应公开的事项。
第十条:公开的形式。
1、随机抽查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保市场主体与群众周知,除保密事项,可通过媒体、网络、公示、告知等形式,对前项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第十一条:公开的内容要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方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委托执法单位汇报情况,提出答复意见或整改措施,并对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答复。
第十二条: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妨碍被抽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抽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事实公开是执法人员不得隐瞒应公开事项,接受监督是执法人员不得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打击报复,对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顺平县腰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