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7月17日行政处罚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事由 | 违法事实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处罚类型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决定书送达日期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顺 烟处〔2025〕第056号 | 侯**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2025年6月25日,顺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平县***百货门市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钻石(硬特醇)叁佰捌拾条共计壹个品种叁佰捌拾条卷烟。经领导批准同意,依法对此案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的9.5%即壹仟捌佰零伍元整(¥:1805.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5-7-17 | 2025-7-17 | 行政处罚 | 顺平县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