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6月17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信息来源:县烟草专卖局 字体: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烟处〔2025〕第028号 无主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2025年4月4日,顺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平县**快递进行检查,在其仓库1个快递单号为“7772946949280**”的快递包裹内,发现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卷烟南京(十二钗烤烟)贰条共计壹个品种贰条卷烟。卷烟做工粗糙,外包装良好。现场快递员工在检查(勘验)现场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当地购买上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法对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单据号:顺烟存通字【2025】第028号),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并将卷烟南京(十二钗烤烟)贰条共计壹个品种贰条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025-6-17 2025-6-17 行政处理 顺平县烟草专卖局
   烟处〔2025〕第029号 无主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2025年4月9日,顺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顺平县公安局人员依法对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村****进行检查,发现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无牌号(200支)78条、烟丝372.35公斤。经领导批准,我局依法对涉案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单据号:顺烟存通字【2025】第029-1、029-2号),依法对此案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并将无牌号(200支)78条、烟丝372.35公斤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025-6-17 2025-6-17 行政处理 顺平县烟草专卖局
   烟处〔2025〕第031号 无主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2025年4月16日,顺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平县韵达快递进行检查,在其仓库1个快递单号为“4643170972789**”的快递包裹内,发现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卷烟中华(软)壹条、中华(双中支)壹条共计贰个品种贰条卷烟。卷烟做工粗糙,外包装良好。现场快递员工在检查(勘验)现场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当地购买上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法对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单据号:顺烟存通字【2025】第031号),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并将卷烟中华(软)壹条、中华(双中支)壹条共计贰个品种贰条卷烟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025-6-17 2025-6-17 行政处理 顺平县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