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顺平县税务局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顺平县税务局文件
顺税发〔2023〕7号
国家税务总局顺平县税务局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规范税收秩序。根据《2023年顺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转变监管理念,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监管服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我局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施进行动态调整。县局将结合实际,参照市、县相应要求完成清单的编制。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分局要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操作规范,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按照以下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2、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企业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可根据抽查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
3、对涉及安全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企业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报道、官方网站开辟专栏等途径,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要持续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要重点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立和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认真贯彻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力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联合县内各执法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实现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
(三)加强责任落实。定期或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加强对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确保责任落实。对于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泄露抽查信息、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顺平县税务局
2023年2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顺平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承办 办公室2023年2月10日印发
附件:
顺平县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要永刚 顺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智 巍 顺平县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马红秀 顺平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赵 宇 顺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分局长
田卫东 顺平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分局长
李彦会 顺平县税务局蒲上税务分局分局长
胡海涛 顺平县税务局腰山税务分局分局长
王 炜 顺平县税务局白云税务分局分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