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第四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信息来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字体:

  为深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的要求,按照顺平县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第四次部门联合抽查。

一、时间安排

2024910日至1130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第四批次                                       

  抽查对象电视台及广电网络公司

  抽查比例电视台及广电网络公司:B级(一般风险)100%。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顺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全省广播电视广告、医疗养生类节目、频率频道、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督检查;

2.全省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情况监督检查;全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
(二)顺平县气象局

1.对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统一发布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

全县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相关部门,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

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

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抽查人员,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法行为的案件线素。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顺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各相关配合部门要抓好落实。

2、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方式进行,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须着本单位执法服装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佩戴执法记录设备,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抽查时,顺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联合抽查工作中,顺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人: 张淑引

联系电话:0312-7616617

                                                     顺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