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  >> 统计局  >> 事前公开


顺平县统计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字体:

 顺平县统计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的要求,按照我局双随机抽查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内部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522日至630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全部“四上”企业

抽查比例:C级风险企业抽查比例100%,B级风险企业抽查比例20%,A级风险企业抽查比例10%。

三、抽查检查事项

2023年以来统计数据核查

四、抽查步骤

(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全县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登记机关,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相关股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这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要按照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负责专项业务指导工作抓好落实。

2.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执法人员按照要求检查,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切实发挥作用,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因双随机工作是今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常态化监管方式,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要敷衍了事,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三)总结经验做法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顺平县统计 

              20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