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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顺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兄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服务保障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顺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顺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顺依法行政办〔20225号),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将10大项29小项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有效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健全权责清单相关配套制度。成立了由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大办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管理、协调和督导全县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相关工作。20227月,转发了《河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强化权责清单督查考核,将权责清单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目标体系、依法行政考核等重要内容。202210月,印发了《关于加强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对“四项必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汇总分析、征求意见、审查审核、公示公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顺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顺平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思路,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60%以上。推进线上“一张网”,线下“一扇门”改革措施,全县1717项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其中77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全县27个部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90%以上的行政许可事项进厅办理。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73项,其中:县级直接取消审批事项9项,审批改备案事项4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7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43项。县政务管理办公室印发《2022年顺平县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顺政务办〔20224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有效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开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成果。继续推进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与市场主体活跃度状况相结合、与市场监管满意度评价相结合“三无三结合”工作。优化提升双随机工作平台功能,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严格落实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依托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有效应用评价结果,提升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河北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已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732项,网上可办率100%。推动各级各部门办件数据向市一体化平台实时、全量归集,办件事项覆盖率达到91%。推动“冀时办”应用功能,水气暖报装和缴费已完成“冀时办”上线,实现“掌上可办”。积极使用电子签章业务,全程网办事项所出具的环节文书和审批结果全部加盖电子签章。大力推进“五办”工程,制定下发了“五办”实施方案,乡村两级认领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裕农通在188村布设完毕,完成率90%。人社局自助终端在10个乡镇完成布涉,完成率100%,实现了社保、医保、通信等多类便民高频事项查询和缴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顺平县企业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先建后验”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2022-37),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生产;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转发了《河北省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保定市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的通知》,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迎接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围绕进入企业执法、检查的事由、频次情况、行政执法决定向社会公示情况、“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免罚清单制定情况、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相关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顺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顺政办〔202115号),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转发了《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顺依法行政办〔20222号),明确备案审查工作流程,2022年向保定市政府报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印发顺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通知》(〔2022-63)、《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2-53),对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清理结果进行通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打包”修改0件,确定保留12。印发《关于对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通知》(顺依法行政办〔202218号),对涉及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关于生育保险内容的不当限制措施。

三、坚持依法决策,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印发《顺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2141号),推进决策公众参与,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防范决策风险。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由集体讨论决定。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除依法保密事项外,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强化专家论证作用发挥,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有效发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35件。完善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机制。印发了《顺平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顺政办〔202220号),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顺利实施。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强化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顺平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顺依法行政办〔20224号),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印发了《关于对乡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督查调研的通知》(顺司法[2022]4),组织对我县各乡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调研,促进各乡镇“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及罚没许可证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县司法局、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顺司法〔20229号),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共清理出不合格人员167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知》(顺司法[2022]15号),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印发《关于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顺司法[2022]19号),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对全县36各行政执法机关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确保罚没主体资格和罚没依据的合法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的通知》(顺司法[2022]6号),转发了《关于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的通报》(顺依法行政办〔20227号),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网上巡查结果的通报》(顺司法[2022]18号),转发《关于完善规范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维护更新数据的情况通报》(顺依法行政办〔202212 号),印发《关于抓紧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暨政务公开整改完善工作的紧急通知》(顺依法行政办〔202219号),对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公示情况进行了网上巡查,督导各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工作。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顺依法行政办〔20221号),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初步建立健全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并对各类工作制度、清单流程图等进行完善,形成了《顺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资料汇编》和《顺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印发《关于加强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顺司法[2022]2号),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工作,建立权责清晰、信息共享、运行畅通、高效便捷的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顺依法行政办〔20223),开展赋权执法事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转发市司法局《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参考)》,指导各乡镇制定完善本单位裁量基准。转发《河北省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2022年版)》、《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指导各乡镇规范执法文书,提高案卷质量。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转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顺依法行政办〔202210),对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相关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法治自查督察,以督察倒逼责任落实。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聚焦疫情防控,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水污染流域治理和土壤污染属地治理。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依法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要求,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依法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网信、公安、民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违反防疫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依法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防范疫情的意识和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与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修订系统清理和修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完善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机制,准确把握舆情方向,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健全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探索运用新兴媒体手段引导舆论的方式,提高舆情引导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解决矛盾纠纷能力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共顺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了《顺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顺依法治县委〔20224号),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司法局名义公开招录事业编人员5人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在司法局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室、办公室、调解室、听证室、阅卷室、档案室,以满足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完善了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制度,完善复议便民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办结7件;代理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申请、受理、调查、结案等工作制度,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受理矛盾纠纷首问负责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的有机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规范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的作用,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转发了保定市《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意见》(顺依法行政办〔20228号),加强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七、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积极配合人大系统执法检查,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确保按时答复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全面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水平。抓好新修订的审计法贯彻落实,把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企业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评价,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政府督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作用。推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2022-23),明确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效率。转发了《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2022-22),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着力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推动相关行业领域信息公开规定在全县落地实施,进一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效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了《顺平县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顺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中共顺平县委办公室、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顺平县人民政府、顺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顺平县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转发了《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不断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依托省、市、县信用平台,推进严重失信主体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联合惩戒,实现失信惩戒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统计分析动态协同,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加快推进顺平县“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将信息化贯穿于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的全过程、全领域,有效发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引擎功能。聚焦企业群众移动办事需求,加强政务服务移动端集约化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利用智慧普法APP进行普法宣传,在10个乡镇、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几个主要公园共安装了27块永久性智慧普法二维码宣传牌,并将1000份二维码彩页,张贴到全县的242个行政村和社区。深化政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功能,完善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及使用效率。推进行政审批、税务、社保、公积金、公共资源、市场监管等涉企高频业务接入市统一的电子印章应用,实现企业群众网上办事广泛用章。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全县政务服务数据审批数据,并为各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和手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充分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中的保障作用;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行政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等,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县落地落实。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