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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城市建筑风格控制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 字体:

 顺平县城市建筑风格控制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给老城改造更新和新城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参考,使我县中心城区的建筑风格及色彩进入一个有章可循的健康轨道,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河北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设计标准》《顺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顺平县总体城市设计》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顺平县中心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建筑风格规划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建筑风格管理工作的建制镇可参照执行,已有明确建筑风格管控要求的特殊地区按其管控要求控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办公类建筑、居住建筑、教育科研建筑、文体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以及传统风貌街区内建筑风格与色彩的控制和引导,上述建筑的设计在优先满足本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顺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顺平县总体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

 

二、总体定位

 

第四条  本规定中建筑风格指建筑设计中在内容和外貌方面所反映的特征,主要在于建筑的平面布局、形态构成、艺术处理和手法运用等方面所显示的独创和完美的意境。

第五条  建筑风格总体定位以顺平县城塑造“尧风雅韵、智慧馨城”的整体形象为出发点,围绕人文荟萃、山水交映、城靓产兴、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选定现代主义(简约、时尚、少用装饰,大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作为城市主要建筑风格;同时,根据城市不同风貌分区特点和建筑类型,可选用一定比例的多样化建筑风格。

第六条  建筑色彩总体定位结合县城发展目标,综合考虑我县特有的自然环境、人文情怀及历史文脉等因素,应遵循“低彩度、高明度”或“高彩度、低明度”的原则。选用轻柔明亮、轻松愉悦的暖色系或无彩色系为主色调,辅以中等强度的红褐或灰黄色系,少量冷色系(公安、消防、邮政等有特殊规定颜色的建筑可另行审定)。

第七条  城市建筑色彩应合理控制比例,主体色宜占70-80%,辅助色宜占20-30%,点缀色比例宜小于5%。相邻街坊之间应进行色彩分区规划,沿城市主要道路的建筑群体应形成丰富有序的色彩组合。同一街坊内,当住宅楼栋数>6栋时,沿城市主要道路的建筑色彩宜与内部建筑有所区分,可在色彩协调的基础上按照“外浅内深、整体协调”的原则进行调整。

第八条  一般性建筑禁止大面积使用高饱和度的原色(如红、橙、绿、蓝等),确需使用时,应在进行专家论证或公众咨询的基础上,选用具有高品质感与表现力的外装材料。当周边环境为色彩饱和度较高的黄、红色系时,应慎用同色系色彩,应选用低彩度、高明度的中性色系。

 

三、各类建筑风格与色彩要求

 

第九条  办公类建筑。建筑造型以基本几何形体为母体,既规整又有一定的变化,整体给人以稳重、均衡、简洁、大气的气氛。政务办公建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业务、公众服务或党务、事务活动的办公建筑):布局宜秩序明朗,并通过严整的对称布局形成序列感,建筑材质宜沉稳厚重;建筑色彩以中性偏暖色调为主,突出大气谦和、端庄雅致,体现服务为民的精神内核。商务办公建筑(企业办公建筑,商务写字楼等):布局宜为组团式,形成良好的内聚空间,建筑材料宜现代时尚;建筑色彩以淡雅的中性色为主,以和谐为原则可增加色彩运用体现企业活力。混合办公建筑(以小型单元的方式开展办公业务,或兼有生产、研发、居住等功能的办公建筑):布局上宜集约用地,留白增绿,单体建筑宜采用长方形体量的组合,比例适当;建筑色彩以淡雅的中性色为主。

第十条  居住建筑。居住建筑的风格和色彩应考虑所处区位和建筑高度,一般位于传统风貌区的住宅应以新中式为主,外围建筑应以现代风格为主,允许适当采用简欧风格。建筑色彩整体以暖黄色为主色调,营造温暖、和谐、愉悦的居住环境;邻近水域、绿地等生态界面的住宅建筑,在色彩使用上建议采取简约朴素的色调,与自然环境色彩搭配得益,体现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居住理念。居住建筑底层的商业服务用房在建筑风格和色彩上应与居住建筑保持和谐统一。

第十一条  教育科研建筑。幼儿园、小学建筑以多元现代风格为主,鼓励原创突出活泼个性特征;建筑的主色调以砖红、橙黄色等中高明度和彩度的暖色系为主,营造活泼、欢快的学习氛围。中学、高等教育、科研机构建筑采用朴实沉稳学院风格,工整大方又不失活泼;建筑以砖红色和复合灰等庄重的颜色为主色调,体现人文、严肃的学术氛围。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为功能主导性较强的建筑,宜采用现代简约风格,简洁、合理,能充分发挥医院效能,建议采用石材、真石漆等建筑材料。母婴医院建筑可选用中高明度、中高彩度的橙黄色作为建筑的主色调,以营造一种温馨的氛围;综合医院及其他专业医院建筑应选用高明度、低彩度的复合灰作为主色调,以塑造简洁、卫生、专业的形象。

第十三条  体育建筑。体育建筑整体造型充满力量感与动感,给人以活力、力量、生命、简洁、舒展等感觉,采用新型建筑材料,展现科技的前沿性与先进性。体育建筑的主色调以高明度、低彩度的复合灰为主色调,给人以大气、简洁、活力、力量的视觉心理感受。

第十四条  传统风貌街区建筑。主要包括木兰街、尧帝路等传统风貌街区的建筑,沿街商业以1-2层的传统风貌建筑为主,建筑风格在融入历史元素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宜居的尺度进行设计:木兰街区可参考汉唐时期建筑风格,在规则中体现开朗,在严整中融入浪漫;尧帝路沿线建筑以简洁明快、庄重大方的新中式风格为主;重要节点建筑作为街区的视觉中心,其风格可在符合片区整体风貌的基础上融入现代建筑语言。立面主色调宜选用灰白和红褐色系,用以传达中国传统建筑的意蕴;点缀色可根据实际功能需求进行选择,塑造体现文化与活力的色彩风格,丰富视觉效果;在与生态开敞空间相邻的区域,应适当提高色彩的明度,形成视觉对比。

第十五条  商业建筑。采用建筑体块组合方式,布局丰富生动、多元交互,形成与自然环境相呼应的、亲切宜人的空间尺度;特别是集中大型商业建筑要避免遮挡周边公共景观视线,或结合立面虚实对比等设计手法,削弱建筑单一体量感,具有简约、现代尺度宜人的建筑风格特色,营造活力、开放、多元、共享氛围。色彩以浅灰色系为主色调,并可结合商业业态放宽色彩控制,采用中高明度和彩度的暖色系作为辅助色,塑造繁华、活泼、舒适、健康的商业消费氛围。

第十六条  工业建筑。建筑造型以基本长方体为母体,简洁大方,强调结构的真实性,注重造型与结构的统一;建筑体量大小根据工业类型而定,大体量厂房采用轻钢、彩钢、复合板等新型材料,小体量厂房采用砖或混凝土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以浅灰色、白色作为主色调,配合中高明度和彩度的辅助色和点缀色,以体现明快、简洁、大气的现代工业园区风貌,给人以专业、高效、整洁的视觉感受。

 

四、附则

 

第十七条  为便于在执行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强制执行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禁止”或“严禁”;

2.表示严格执行的,在正常条件下均应当这样执行,确因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无法执行的,规划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并应满足《顺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或“避免”;

3.表示在条件许可时优先这样执行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一般”,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鼓励执行,并配有政策支持,采用“鼓励”。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