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农业农村局致全县农资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致全县农资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全县农资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回大地,春耕在即。当前正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作为农业生产物质基础,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秩序,避免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我局特向全县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农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1、自觉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不扰乱生产经营秩序。

2、依法诚信经营。做到经营证照齐全,不超过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3、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种子、农药、肥料等经营产品档案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二、农民朋友们在选购农资产品应注意事项:

1、必须到正规门店购买农资产品。要到有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备案手续、农药经营许可证等有资质许可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产品,一旦出现因农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有据可依。对进村兜售农资的流动车辆、摊贩或是提供“送货上门”的“忽悠团”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贪图便宜、不实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2、必须索要和保存购货发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主动索要销售凭证、索取详细的标签资料,了解购买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等,以备出现质量纠纷时提供证据,不要接受无签章的字据或收条。对网络购买的农资要保留好交易记录和相关凭证。

3、必须查看农资包装标签和阅读说明书。购买农资产品后,要认真查看包装物上的标签和说明书,特别对农作物种子的播种时间、有效期限、适用作物、用法用量、时间及方式等,要严格按照标签或说明书使用,以免导致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

4、要有主动维权意识。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要正确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自觉抵制不法商贩诱惑,不购买无经营资质、流动商贩、“忽悠团”等销售的非法农资,若发现购买的农资产品有质量问题,请及时向顺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0312-7622067

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科学合理地购买和使用农资,自觉抵制不法商贩的诱惑,遵纪守法,诚信生产,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举报违法案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顺平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祝全县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在今年的农业生产中有个好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