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的要求,按照《顺平县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本次部门联合抽查。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药店、投资类企业等满足已成立状态的相关市场主体。
抽查比例:药店B级5%;投资B级企业50 %;企业投资B级企业5%;规上B级企业5%;教育培训机构B级企业5%、C级企业40%。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的检查。
(二)顺平县医疗保障局
对协议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监督检。
(三)顺平县金融办
对投资类公司的检查。
(四)顺平县统计局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五)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
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相关部门,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
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抽查人员,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査、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東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法行为的案件线素。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各相关配合部门要抓好落实。
2、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方式进行,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须着本单位执法服装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佩戴执法记录设备,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抽查时,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联合抽查工作中,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