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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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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整合部门力量,形成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2〕10号)《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冀政办〔2015〕20号)《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及《保定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保校车联办〔20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顺平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起草背景
强化校车管理责任,整合部门力量,规范校车运行路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2〕10号)
3.《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冀政办〔2015〕20号)
4.《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5.《保定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保校车联办〔2015〕1号)
三、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的任务、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四、创新举措
更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使各部门职责具体化。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保障学生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
针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需要支持和协调解决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贯落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