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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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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的相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必要性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2〕-53)的要求,县司法局组织了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年度清理工作。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过程

根据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全县的清理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清理范围、清理依据、清理职责、处理方式,提出清理要求。清理结果已于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

县司法局组织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报如下:因新文件替代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因超过两年有效期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