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顺平县分局入企检查频次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顺平县分局 字体:

按照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入企行政检查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保环办函【202517号)文件要求,检查频次为:市、县两级每级每年度最多申请入企2次,年度检查总频次不得超过4次。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应明显超过合理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