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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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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按照《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预算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等相关内容,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社会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需要在今后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匹配;二是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渠道不多,缺少宣传精品、优质渠道。
2023年,我局将积极推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做好法律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