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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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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菅商环境,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组织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列入修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确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请各单位按照《顺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1〕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保障政令畅通。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列入修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先按照原文件执行,待文件修改后再参照修改后文件执行。确定保留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适用。
 
附件:1.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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