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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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字〔2025〕6号
 
顺平县人民政府
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顾锦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创新收益分配机制。2023年,我县建立“1135”收益分配机制试点村,按照“保障农户、留足集体、兼顾经营者”的原则进行分配,保证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探索一条既强村又富民的共赢之路。
二、持续优化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机制。2024年,我县以高质量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抓手,成立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服务中心,组建了工作专班,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目前我县10个乡镇237个村已全部成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以20个村为重点,示范推动“小田变大田”工作,入社农户6400余户,入社土地约2.8万亩,划分自种区2000余亩。在推进土地合作社的同时,探索开展党支部领办农业服务合作社,在蒲阳镇、高于铺打造试点,结合“裕农通”数智化平台,努力实现“网上点单、一网通办”,打通农业社会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相关做法在保定组工通讯及相关网络媒体刊发,并在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座谈会上发言。
三、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和基层现状、农民意愿,高质量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探索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和模式,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汇聚基层力量。工作中坚持把握发展正确方向,明确“稳运行、强服务、防风险、聚合力、树典型”思路举措,指导乡镇在提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吸引力、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持续发力,着力做到土地社健康运行,服务合作社提质扩面,探索发展特色产业合作社,丰富集体增收路径,实现班子强、产业兴、农民富。同时,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稳固集体土地所有制,解决土地无序流转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防范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粮食安全,持续解放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乡村振兴助力赋能。
 
 
 
 
 
 
 
 
 
 
 
顺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领导签发:王玉新
联系人及电话:李东岩 761666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