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征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字体:

            、收费项目: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收费主体: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收费标准: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除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外,要加倍收取挖掘修复费。具体为:一年内收取3倍、两年内收取2.5倍、三年内收取2倍、四年内收取1.5倍、五年内收取1.2倍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掘路面积不足一平方米的按照一平方米收取。冬季掘路(11月15日至翌年的3月15日),在规定年限加收基础上加收1倍掘路修复费。人为损坏市政设施的,将按照本标准的2倍进行收取修复费用。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四、计费单位:/方米(米)

、收费依据: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城〔2015〕43号。

、收费范围:城区内

七、收费对象:单位和个人。

八、征收方式:由缴费主体直接打款入财政指定账户。

、减免规定:无。

、监督举报电话:0312-7621827

 

 

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修复单价(元)

1

水泥路面(快速路)

平方米

705

2

水泥路面(主干道)

平方米

595

3

水泥路面(次干道)

平方米

538

4

水泥路面(支路)

平方米

409

5

沥青路面(快速路)

平方米

554

6

沥青路面(主干道)

平方米

548

7

沥青路面(次干道)

平方米

460

8

沥青路面(支路)

平方米

328

9

彩色环保砖便道

平方米

243

10

花岗岩便道

平方米

487

11

石材便道

平方米

362

12

石材类停车场便道

平方米

432

13

普通砖便道

平方米

137

14

土便道

平方米

46

15

花岗岩路缘石

188

16

石质路缘石

93

17

混凝土路缘石

60

18

回填砂  0-1米

平方米

225

19

回填砂  1-2米

平方米

498

20

回填砂 深度每增1米

平方米

272

21

回填土   0-1米

平方米

82

22

回填土   1-2米

平方米

173

23

回填土 深度每增1米

平方米

91

24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快速路)

平方米

440

25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主干道)

平方米

413

26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次干道)

平方米

358

27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支路)

平方米

279

28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快速路)

平方米

324

29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主干道)

平方米

324

30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次干道)

平方米

218

31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支路)

平方米

192

32

彩色环保砖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127

33

花岗岩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369

34

石材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261

35

普通砖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62

36

砖砌检查井∮1000

10250

37

砖砌检查井∮1500

12350

38

砖砌检查井∮2000

14714

39

砖砌收水井680*380

1789

40

砼管∮300

504

41

砼管∮600

1612

42

收水井盖维修更换790*584

1236

43

检查井盖维修更换∮620-∮700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