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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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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局党委组织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三)完善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在政府网站开设“信息公开平台”专栏、“扶贫脱贫”、“财政预决算”、“执法事项”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积极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并根据事项信息的变动实时更新事项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23
11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专人专岗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具规范化、标准化。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和依申请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