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顺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现状,顺平县公安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0月22日,可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12-76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