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第三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第三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的要求,按照《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第三次内部联合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1月3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监督管理等相关主体。
抽查比例: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A级10%(最少一家)、B级40%;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B级50%。
三、抽查内容
2021年政府投资审批项目;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监督管理等。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市场主体名单,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项目投资股负责沟通、协调、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实现多股室联合“双随机”抽查的全覆盖,能源股、工信股、企管股、产业股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股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测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政府其他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内部联合抽查工作中,项目投资股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股室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全面推行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