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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9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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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实施《顺平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意义
《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方案》的出台明确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范围及规模、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精准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了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为资金范围及规模。顺平县2024年度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8652万元,其中包括,中央资金6921万元,省级资金5973万元,市级资金892万元,县级资金4866万元。
第三部分为建设任务。本方案共安排项目56个、资金1865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4个,资金13661.97720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资金1835.808807万元;人居环境治理项目1个,资金100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资金260万元;就业项目4个,资金200.5万元;其他类项目4个,资金1693.713985万元。
第四部分为项目实施。具体项目实施的程序、规范化细则。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论证、项目审批、项目公告、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变更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组织领导、公示公告制度、项目管理、考评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