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需求,现安排收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实施《顺平县2024年收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意义
《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精准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推动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资金规模。《方案》共安排收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资金2348万元。具体包括:(一)2022年实施的润泰(河北)肠衣有限公司设备购置及改造升级项目使用的财政衔接资金1348万元已交回。(二)2023年度实施的润泰厂区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使用的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交回。
第二部分为项目安排。《方案》共使用收回以前年度财政衔资金2348万元,安排产业发展项目2个。(一)预制菜资产收益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348万元。(二)农伯伯净菜加工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
第三部分为相关要求。包括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绩效考评、严格风险防控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