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全县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2024〕34号文件)和《顺平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2024〕36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原则
科学设计、聚力到户、受益精准。在尊重脱贫户、防贫监测户生产意愿、生产经验、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种、林、养等到户产业,对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发展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进行奖补。根据脱贫户、防贫监测户自身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分类扶持,提高脱贫户、防贫监测户自我发展产业能力,实现脱贫户、防贫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确定奖补项目任务目标、确定奖补标准、实施程序、档案资料整理程序。
四、选定项目实施主体标准
对设施农业大棚瓜菜、水果、草莓等暖棚每平米补贴6元;冷棚每平米补贴3元;食用菌每棒补贴0.1元;当年新栽新种的桃树、苹果、柿子、核桃、杏树等果树和豆角、黄瓜、西红柿、茄子等蔬菜类种植以及红薯、花生、油葵、黄花、苗木、黏(甜)玉米、大蒜、大葱等种植200平米(含)以上每平米补贴1元,每亩按照667元补贴;羊、猪等家畜两只以上,按照每只200元补贴;牛、马、驴等大牲畜一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鸡(3只以上)按照每只10元补贴;鸭、鹅等(3只以上)按照每只20元补贴。总补贴资金按照每人不超3000元,每户不超12000元补贴标准实施。
五、加强监督管理
主要包括项目监督实施、检查验收、补贴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公示、项目档案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