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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4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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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做好顺平县2024年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冀财农〔2023〕162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精神和农业农村部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原则
1.坚持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3.坚持增强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4.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确定补助环节的原则、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具体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实施地点、任务进度安排。
四、选定项目实施主体标准
一是提供农业生产社会服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椎;二是社会化服务应达到的标椎。
五、加强监督管理
主要包括项目监督实施、检查验收、兑付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