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问答式解读】《顺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07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1.为什么要修订《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政办函〔2023〕7号)要求,对现行的《顺平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先后征求26个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意见,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
3.《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应急预案》适用于顺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对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生活饮用水污染等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牵头组织防控和应急处置。
4.《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今年重点对《应急预案》中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对预案名称进行修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将原《顺平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改为《顺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内容涉及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统一改为“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强化了组织指挥体系。相较原预案,增加“现场指挥部”机构,明确其功能定位,并强调现场指挥部可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确保党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三是完善了风险预警内容。将风险预警细化为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行动、信息报告六部分内容,尤其是预警行动具体明确了分析研判、防范措施、应急准备、舆论引导、预警解除等工作事项。四是补充了事故初步调查工作事项。明确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监管部门要在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依职责开展卫生学调查,以验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控制措施提供依据。五是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明确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指挥部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同时对信息发布内容、发布形式、舆情引导方法等进行明确要求。六是调整了指挥部工作组。将原预案中的“检验评估组”调整到“事故调查组”中,技术支撑与事故调查工作直接对接,提高效率,有助于整体调查处置工作开展。七是明确了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对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修订完善。
5.修订后的《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共分为七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是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了分级,提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原则。第二部分为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是明确了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工作组、技术支撑机构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三部分为预警与信息报告。主要是明确了风险监测、信息通报工作程序,明确风险预警分级,规定预警发布、预警行动有关事项;对信息报告进行规定,明确了事件信息来源的渠道,事件信息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要素,事件信息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一是对先期处置做出要求,包括医疗救援、保护现场、调查原因、初步评估、信息发布准备等方面要求。二是对响应分级规则进行明确。三是明确针对事件情况展开分级响应。四是规定应急响应措施。五是明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事项。六是明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事项。七是对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进行规范。八是对维护稳定工作进行明确。九是根据事件进展对响应级别调整进行规定,对响应终止条件做出要求。第五部分为后期工作。对后期处置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善后处置、责任调查、事件评估总结工作事项要求,对事件责任追究和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提出要求。第六部分为有关保障。主要明确了人员技术、物资经费、医疗救治、信息、社会动员保障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第七部分为预案管理。主要对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宣传与培训提出了要求,并对预案施行作出了明确。
6.《应急预案》中县指挥部由哪些人员组成?
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委、县政府指定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可酌情指定1-2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商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指挥部成员单位,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县委台办、县外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分为几级,每级的启动条件是什么?
《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当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市级层面按照程序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含)以上;或出现10人(不含)以下死亡病例的;(3)县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含)以上、100人(不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