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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和建立健全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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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保定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县依法行政办对各乡镇和县直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发现部分执法单位未编制本单位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有些单位未按要求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执法单位对照本次行政执法检查问题,逐一梳理本单位各类清单建立情况,认真进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各项长效机制。

一、动态调整行政执法各类清单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及时对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机构调整情况和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尽责,认真制定完善本单位各类清单,建立健全责任制,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备案。我办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组织督导检查。

(二)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制定各类清单、完善责任制度后,在河北省执法公示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做好相关文件的公示公开工作。县依法行政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示公开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三)做好备案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于831日前完成调整制定并将调整后的清单和责任制度向县司法局备案。备案需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与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zfjd301@126.com

联系人:赵乾              联系电话:8747558

顺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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