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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大悲戏楼等十处建筑为历史建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顺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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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尽快做好历史建筑确定公布工作的函》(冀建城管函〔2020〕233号)和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保住建发〔2020〕69号)要求,经乡镇、村筛选上报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认为南大悲戏楼、郭家庄戏楼、唐行店刘仙洲故居、杨家台晋察冀边区银行旧址、杨家台赵老潘门楼、杨家台赵老晋宅院、龙潭灌渠大黄峪渡槽、龙潭灌渠宁家庄渡槽、南关进士门楼、中下邑门楼等十处建筑历史悠久,且建筑有一定地方人文价值,值得保护,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上述十处建筑列为我县历史建筑。
  特此公告。
 
顺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