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
中
【202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顺平县房权证蒲阳镇字第0003309号
高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30636011002GB00008F00100062
顺平县丽景馨城11号楼2单元401室
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 顺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