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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高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顺平县丽景馨城11号楼2单元401   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顺平县房权证蒲阳镇字第0003309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 高健

 

2026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