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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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志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顺平县桃园小区(滨河国际C区二期)6号楼3单元301室 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冀(2026) 顺平县不动产权第0005411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 孟志遥
2026年 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