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顺平县第(001)号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顺平县第(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顺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北侧不动产登记专区
联系方式: 0312--7629121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1 |
崔州尔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顺平县依林雅筑59号楼1单元501室 |
新建商品房 暂未发证 |
刘金辉 |
登记机构:顺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