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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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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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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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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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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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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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生物基莱赛尔纤维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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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顺平县经济开发区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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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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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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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生物基莱赛尔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位于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5°9′31.9″,北纬38°53′32.2″。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技改项目将原有单线年产15000吨的两条生产线通过技术改造,达到单线年产30000吨。新建一条年产5000吨差别化莱赛尔纤维中试线。项目建成总产能达到年产65000吨莱赛尔纤维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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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1)Loycell短纤生产线废气
①溶解不凝气
原液制备过程中反应器会有不凝气产生,由真空泵排出,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A线产生的溶解不凝气引入A线纺练工序排风口,B线溶解不凝气引入B线纺练工序机内排废气,然后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纺炼工序废气
A、B线纺丝机排放废气
现有纺炼工序(B线)废气非甲烷总烃分为机内排放废气、侧排风废气和原液制备过程溶解不凝气,废气经2套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P1)排放。
B、A线纺丝机排放废气
纺练A线收集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包括纺练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和A线反应器溶解不凝气非甲烷总烃,采用2套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P1)排放。
③精炼工序废气
2条精炼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1套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P2)排放。
④烘干废气
A一、二段烘干工序废气
每条(A线、B线)一、二段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别经1套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P3—P4)。
B、三、四段烘干工序废气
每条(A线、B线)三、四段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别经1套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P5—P6)。
⑤蒸发浓缩不凝气
本项目设置2套蒸发浓缩设施,废气经“主冷凝+附冷凝”后,分别通过一根15m(P7—P8)排气筒排放。
(2)技改新增中试线交联型莱赛尔纤维生产废气
①纺炼工序废气包括纺丝机废气
A纺丝机废气
新增中试线溶解不凝气非甲烷总烃、纺炼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1套洗涤塔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P9)排放。
B交联固化、精炼工序废气
新增中试线交联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经1套喷淋塔处理后和精炼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1套喷淋塔处理后,废气合并后经1根15m排气筒(P10)排放。
C烘干废气
一、二段烘干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1套喷淋塔,三、四段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经1套喷淋塔,废气合并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P11)。
(3)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厌氧池、缺氧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采用密闭,负压引风机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入除臭系统处理,采用“碱喷淋+水喷淋”对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净化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其他企业限值及表3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及表2中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4)天然气锅炉废气
本次技改不新增天然气锅炉废气,依托现有工程2台应急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天然气锅炉废气产排情况与现有工程一致。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技改后全厂废水主要为净化工序树脂再生产生的高浓废水和其他综合废水,其他综合废水包括制软水过程中RO膜排出的不能利用的水、树脂再生产生的低浓废水、过滤反洗废水和原液制备反应器蒸发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以“物化+A2O”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外排废水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次技改完成后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浆粕废包装、纺炼过程废丝,废胶回收产生的废渣、水站制水产生的废RO膜、溶剂净化滤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在线监测设备实验室废液、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浆粕废包装收集后外售;水站制水产生的废RO膜由厂家回收;纺炼过程废丝、废胶回收产生的废胶、过滤产生的滤渣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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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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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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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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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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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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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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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合金液(锭)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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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顺平县经济开发区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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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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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寰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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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合金液(锭)技改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园规划汽车配件产业园内(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38°52'50.59",东经115°09'24.45"。项目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优化调整,改造1台55t双室炉为1台30t单体熔化炉和1台18t单体熔化炉,改造1台15T单体熔化炉为1台20T单体熔化炉,改造1台8t合金炉为1台18t合金炉;增加部分辅助设备,包括1台浆式炒灰机、2台筛铁机等,同时淘汰1台8t合金炉;4台熔化炉(2台25T熔化炉、1台30T双室炉、1台18T双室炉)改造分段式燃烧烧嘴,减少能耗。对现有布袋除尘器进行改造,使用高级聚酯纤维滤袋,提高处理效率。调整产品比例,增加纯铝合金产品比例,减少再生铝合金产品比例;同时对再生铝合金产品生产用原料配比进行调整,增加洁净废杂铝用量,不再使用A00铝。技改项目完成前后炉组总吨位不变,天然气消耗量不变,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20万吨铝合金液(锭)。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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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生产车间封闭,铝合金炉组生产过程炉门处于密闭状态,炉门上方设有半封闭式集气罩,废气经引风机引入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炒灰机设置于密闭间内,密闭间三面封闭,一面敞开(用于生产作业),顶部全部为集气罩收集区,集气罩边缘与三面墙体连接,中间无缝隙;筛铁机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入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所有废气经同一根33米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排放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排放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
2、废水
全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技改前后生活污水产排情况均不发生变化。
3、噪声
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产噪设备为熔化炉、合金保温炉、铸锭机、炒灰机、筛铁机、风机等机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东、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筛铁工序筛选出的灰铁块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铝灰、除尘灰、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按照危险废物类别分别收集后,储存于封闭的相容(不相互反应)容器中,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储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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