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顺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9日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19日---20247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顺平县桃源大街与永平路交叉口西南角顺平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2—7616586     邮    编:07225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顺平县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1500万块页岩砖技术改造项目
保定市顺平县蒲上镇伍郎村
顺平县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坤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顺平县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块页岩砖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蒲上镇伍郎村南,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9′51.412″,北纬38°51′21.304″。项目东侧为农田,南侧为空地,北侧隔路为农田,西侧为农田。项目总投资139.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1.4%。本次技改不新增占地,拟改建800m2污泥暂存库1座,新增污泥预处理生产线一条(用于污泥烘干),湿料粉碎机1台。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7500万块页岩砖。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情况:①破碎入料口及皮带下料端设集气罩,筛分工序上方设集气罩,给料及搅拌工序上方均设集气罩,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②烘干、焙烧工序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装置+SNCR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排放;③污泥暂存库设计成全封闭式,污泥暂存期间喷洒生物除臭剂,安装通风机1台,抽往焙烧窑作为助燃空气焚烧处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执行《河北省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冀气领办[2021]60号)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厂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职工盥洗废水泼洒地面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双碱法脱硫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搅拌用水在经过烘干、焙烧工序后绝大部分水转化为水蒸气进入大气,极少量进入产品;喷淋除尘废水进入脱硫系统;厂区喷雾抑尘用水、除臭用水全部挥发损耗。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脱硫渣、除尘灰、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项目废不合格产品、除尘灰、边角料、脱硫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