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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人社局开启“畅通领,安全办”通道,两项失业保险政策惠民生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信息来源:管理员 字体:

(1)延长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自2019年12月起实施,无需个人申领,符合条件的由经办机构主动发放。(2)进一步放宽失业金领取条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对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限制,可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网上自主申领或到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