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1日,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顺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0条(试行)》文件,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顺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和吸引更多投资者来我县投资置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优惠政策。
本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在顺平县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税收强度不低于16.5万元/亩;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新投资或新运营的科技型项目企业。
二、主要内容:
第一条实行财政贡献奖励。第二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第三条外商投资奖励。第四条 厂房租赁补贴。第五条发展总部经济。第六条鼓励科技研发和创新。第七条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第八条给予挂牌上市补助。第九条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第十条重大项目一事一议。